專題|低薪、拖糧、執生:香港舞蹈員美麗而殘酷的夢想


MIRROR 演唱會出事當晚,Desmond(王力恒)正在排練舞台劇。突然,他收到一位好久不見的朋友傳來意外的影片。恐懼猶如電流貫竄,「成個人不停咁震」。

2000 年左右出道做舞蹈員,Desmond 20 年來參與過不下二、三十次在紅館進行的大小表演,場次過百,當中不乏在明星演唱會中伴舞。是直至近年疫情爆發,加上年過 40,體力不如從前,他才開始較少參與演唱會演出,逐漸轉投健身教練及舞台劇等工作。

他一夜無眠,不停追看新聞,希望能看到好消息。「嗰幾日個腦不停再 pop up 個畫面;同朋友食食下飯,電視一講起,朋友好醒目即刻熄機,但我已經流晒眼淚。」

街舞舞蹈員出身、香港舞台藝術從業員工會副主席陳頴業則記得,意外發生後,有跳舞學生跟他說:舞台這麼危險,還是不報讀演藝學院了。

「跳舞本身已揾錢唔多,仍然好多人做,其實大家都只想追求夢想、追求在工作中被尊重。但發生今次事件後,好多人覺得好驚。跳舞無端變成好似 bungee jump 咁,」他不禁嘆句:「好可惜。」

原定一連 12 場的MIRROR演唱會,因第四場發生巨型屏幕墜下擊傷多名舞蹈員嚴重事故而被腰斬。其中 27 歲舞蹈員李啟言 (阿Mo)被擊中重傷,至今情況危殆,在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另外兩名受傷舞蹈員據報傷勢包括被壓傷及骨折不等。

事件亦在演藝行內持續發酵。曾任《全民造星》導演的舞蹈員Himtos在社交媒體發文,談論舞蹈員生涯辛酸、勞工保障不足等問題;阿 Mo 女友、COLLAR 成員 SoChing 近日在 IG story 分享一篇帖文,文中除批評 ViuTV 低成本速食方式捧紅藝人,也點出香港舞蹈員的悲慘命運:

「香港嘅 Dancer 跳一世舞,都唔會有圈外人認識、支持、幫佢哋提高身價,絕大部分都只會在夢想與被壓搾嘅貧窮之中老去,或者挨唔住就轉行,唯一出人頭地嘅方法就係去《造星》、做星,或者經歷死亡,先至有人識。」

雖然具體事故成因尚待查明,是次嚴重工業意外卻是契機,讓社會重新看見一群舞蹈員 — 以身體、汗水及勞力為我們製造娛樂的表演者,他們正面對著怎樣的處境?

據多位受訪者反映,在香港以舞蹈員為職業,被壓價、遲出糧、開工不足、容易勞損、時有意外受傷等都是工作常事。出一場演唱會的演出費和彩排費,和十幾年前比較幾乎沒有加過。

五光十色的華美背後,香港舞蹈員在被剝削和安全隱患的窘境中掙扎求存。

低薪、遲出糧 被消費的理想

香港舞蹈員出身大致可分為三途,一是最傳統的在演藝學院主修舞蹈,畢業後多從事劇場或傳統藝術表演,第二及第三種則是透過報讀坊間舞蹈學校(dance studio)課程,或在讀大專院校時參與舞蹈學會,認識不同排舞師後獲介紹演出機會,繼而投身行業。而除少數全職受聘於劇團或舞蹈團的表演者,香港絕大部分舞蹈員均是以自由身形式工作。

小明(化名)跳 Jazz Funk 和 Girls Hip Hop 出身,入行至今近 14 年。2020 年疫情爆發之前,她主要接的工作包括有演唱會、主題公園表演,也會去教舞蹈班。她形容, dancer 工作性質不穩定,表演機會不是經常都有,演出後 3 個月才出糧更是常態,故兼教舞蹈班或另覓副業,是不少 dancer 維持基本收入的方法。

「初入行唔係收好多錢,又唔係好多嘢做,所以真係會交唔到租,入不敷支,完全無錢畀到屋企,要屋企畀錢我…有時好容易要走去碌卡,數冚數。」

舞蹈員小明(化名)

自由身接洽工作,dancer 行內的薪酬沒有劃一標準,通常是逐次視乎客人預算、dancer 年資、及演出的難度、危險性等而定。

Dancer 收費可籠統分為「 main (主演)」 及 「minor (助演)」,有時還有介乎兩者之間的「半 main」價錢。綜合幾位受訪者說法,大部分 dancer 約在入行 7、8 年後開始收 main 價,而以演唱會演出為例,main 每小時排練收費約 $100,到正式表演則每場收費 $2800 至 $3000 不等。

小明說,視乎舞台及舞蹈設計等因素,其實部分時候 main 和 minor 的跳舞戲份大致相同,但 minor 表演收費一般 $1800 / 場,排練時薪更可能只有 $50,造成同工不同酬情況。

她聽行內師兄姐說,梅艷芳當紅年代,一個演唱會動輒開幾十場,dancer 做完一次隨時已夠錢付首期買樓。上世紀黃金歲月過去,歌手演唱會普遍一場起數場止,在百物騰貴的今天,dancer 薪酬卻十年以上未有調整。

訪問當天,小明趁教跳舞班前吃著午飯與記者一聚,訪問期間她的電話響起,是另一單工作的客戶要與她商量剪片事宜,好不忙碌。

「十年前 main dancer 係 100 蚊一個鐘 rehearsal fee(排練時薪),十幾年後,現在都係 100 蚊一個鐘。」她說,「跳舞都算係一個專業技能,但價錢都係咁低…你唔會覺得可以做終身。」

20 年來參與過不下二、三十次紅館表演的 Desmond 則說,即使是疫情前,基本上沒有 dancer 可以只靠演出維生。「好少可以 show 駁 show 咁做,好彩的話,隔一兩個星期就有下一個工作,但總會有好多情況係,你入完紅館,完咗 show 啦,哦,咁嚟緊兩個禮拜點算呢?」

即使有工開、出足糧,dancer 生計已不穩;更糟的是,在娛樂工業的結構中,身處底層的他們時常被壓價、開刀。

Desmond 說,不只是 dancer,整個演藝界總常聽到一句「無 budget ,可唔可以收平少少?」事實上,近年曾有當紅歌手演唱會招聘 dancer 時,反其道寫明「少量演出經驗者優先」,被質疑藉此壓價。

「我們成日戲言,dancer 係食物鏈最底層,有乜事,第一個都係 cut dancer。一個演出,台、燈、聲,dancer,缺一不可,但如果唔夠錢,叫 dancer 跳少 part 舞,或者唔使 8 個人,6 個人上去得唔得?其實得…我唔會話係公平,但只能話係無可厚非。」

2000 年左右出道做舞蹈員,Desmond(王力恒)參與過不下二、三十次在紅館進行的大小表演,當中不乏在明星演唱會中伴舞。

靠 WhatsApp 接 job 無合約保障

尤其是初入行,dancer 都渴求一個演出機會以表現自己。Desmond 形容,頭幾年,他接 job 前連價錢也不敢問,往往是直至完成工作收支票,他才知道獲得多少酬勞。

他記得第一次接的商業項目是在一位歌手的 MV 裡伴舞。那次他共花了近兩星期排舞及拍攝,事後收到多少錢?$500。

「我們這行都有少少忌講價錢,可能驚一講價錢,有些排舞師會覺得,吓你同我講價錢?我畀機會你喎。」排舞師之間亦有競爭,價低者得,有時為求工作機會,「就想盡辦法壓 dancer 價,搶個 show 返嚟,」

「你夠膽得罪一個人(排舞師),如果對方以後唔派 show 畀你,你就少一條路。」

一場演唱會為例,製作公司與排舞師的角色就如「大判」與「二判」,通常製作公司聯絡排舞師,再由排舞師物色及僱用舞蹈員參與演出。除了不便詢問酬勞,舞蹈員的另一困境是無合約保障。

除非是主題公園或具相當規模的演出,行內大部分工作接洽均無簽訂明文合約,只是靠 WhatsApp 訊息或一通電話口頭協議。參考受訪者提供的信息記錄,dancer 一開始通常只會獲告知需要預留哪些日子作排練及演出,間中會提及酬勞等,其他如具體工作內容、保險或賠償等細節,則一律欠奉。

香港舞台藝術從業員工會副主席陳頴業認為,行內普遍不著重簽訂合約,一旦就工作內容有爭議,或出現欠薪、工傷等情況發生,勞資雙方容易出現爭議。

他跳街舞出身,試過答應參演某歌手大型巡迴演唱會,和排舞師簽訂了合約,訂明共演出 100 場。後來因 2019 年爆發社會運動,製作單位決定縮減場次至 40 場。當時 dancer 們都滿腹牢騷,但只有陳頴業一人向排舞師要求辭演。

「我好冷靜同排舞師講,你份合約內容唔同咗,咁我唔做啦,但排舞師都著晒火,話 cut show 佢都唔想,佢無責任。」最後雙方不歡而散,陳頴業亦沒有再接過這間工作室的演出機會。「WhatsApp 接 job 當然係好方便,但你無事由自可,但你有事,要爭拗,就好複雜。」

香港舞台藝術從業員工會副主席陳頴業

「The show must go on

每日長時間進行劇烈運動,意外受傷及勞損都是舞蹈員的工作日常,尤其是膝蓋、腰、腳腕等關節位置尤其容易受傷。但排舞時間緊湊,dancer 有時都只能在工作期間互相按摩舒緩,等到演出完結,才去看醫生。

小明有次教跳舞班時受傷,腳掌骨裂,但由於已接下一個要穿高踭鞋跳舞的表演,考慮到臨時難以找人頂替,她捱義氣照跳了。也試過接下一個主題公園表演工作,因表演要連續做一個月,而公園大約一星期才洗一次戲服,結果她背後粉瘤發炎,腫起像乒乓球一樣大。小明難抵疼痛,急忙去看皮膚科醫生切除粉瘤,又趕忙繼續回去工作,傷口最後因持續郁動及未有好好清潔,從此留下一道明顯的疤痕。

小明(化名)

她甚至試過跟某歌手走埠,要在內地一場露天演唱會上表演,當天雷雨交加,台面濕透像溜冰場,花白的閃電在舞台上空轟隆作響,工作人員千叮萬囑大家不要觸碰台上的鐵通。「嚇死我哋,都唔知係咪會通電,勁驚,但我們都係繼續做 show。」

小明坦言,很多舞蹈員對表演很有熱誠,也經常覺得 the show must go on,但這個信念有時亦成他們面對不公時「硬食」的壓力來源,「有時別人會話,『你 pro 㗎嘛』,或者話,你全職 dancer 嚟喎,唔係搞唔掂啊?自己執生、識小心㗎啦!」

類似情況,今次 MIRROR 演唱會似乎亦有發生。7 月 25 日凌晨現場進行總綵排期間,因機關故障問題,其中一名舞者受傷,有媒體報道當時有工作人員將責任推在舞蹈員身上,令多名舞蹈員在 IG 限時動態中表達不滿,「其實執生真係唔係無敵,執到可以笑下,執唔到呢 ?咩都唔知,我都唔知點執」、「俾返少少專業,帶個腦返工,話晒都食鹽多過人地食米,唔好下下都話執 3,執你 xx 咩」、「用我哋條命去滿足你哋嘅自私自利,一次事故睇清人性醜惡」。於第四場被巨型螢幕擊中重傷的阿 Mo 當時亦以全黑 IG 限時動態作抗議。

MIRROR 演唱會出事後,商場的打卡位亦隨即關閉。

陳頴業說,在舞台工作,尤其是大製作如演唱會,製作單位注意力往往會先放在明星身上,而常被叫得最多「執生」的,總是 dancer。

「可能有成 10 個升降台出口,但係得 3、4 個後台的人(睇住),唔夠 cue 晒所有 dancer,相對上一定會多少少風險。」他說,「但咁樣唔合理,你應該請多幾個人去做,投資者、判頭唔應該慳這些錢。」

據陳頴業觀察,不少 dancer 因怕被解僱或黑名單,常會答應客戶的額外要求,令工作風險倍增。「如果牽涉危險動作,其實製作公司係應該畀多幾倍錢,請個專業的 stunt man(特技人)來做,但 dancer 有時好容易就話,『好啦 3000 蚊,我跳到,我跳埋落嚟啦。』」

他認為,行業應訂立明文指引,要求僱用方必須在合約上列明表演內容,若牽涉高危動作,必須支付相應合理價錢。

「其實 dancer 好似做地盤一樣,都係一種高危工作。跳舞係一種專業,我們都要據理力爭,令人尊重返做 dancer 這件事。」

一般情況下,以自僱形式提供服務並不受《僱員補償條例》下勞保規定保障。欠清晰合約界定情況下,資方有否為 dancer 投保以補償他們在排練或演出期間受傷的損失,是另一經常含糊不清的問題。

受訪者向《Wave.》提供的一份主題公園合約副本所見,主題公園一般會與他們簽訂短期合約,即理論上他們受基本勞保保障,但條文並無其他關於保險條款。Desmond 就試過在與主題公園簽訂合約後,到彩排期間才得知原來表演牽涉高空工作,他不肯定公司有沒有為他們加購額外保險。

小明也有類似經驗。「我都做過好多公園 show,試過要吊威也,或成身都係 LED。試過問有無保險,人哋話『放心啦,有架有架』,但我無簽過相關文件,所以其實自己都唔知。」至於演唱會演出等工作,一般以口頭形式接洽,表演者在工作期間受傷是否受保,則更不明確。

小明指,因很多時候不清楚資方有沒有購買保險,香港 dancer 一般都習慣自己投保,「我們的保費仲會比一般人貴,因為我們算是高危行業。」

「所以其實都好講個信字,咁多年香港的舞台都無發生過嚴重意外,本身我們都有個信任。」

MIRROR 演唱會頭場

「無可能在香港舞台發生」

今次 MIRROR 演唱會發生嚴重事故,令部分人質疑,香港舞台安全是否整體規管不足導致意外發生。不過幾位受訪舞蹈員均言,多年來在紅館、以至香港其他場地演出,從不覺得香港舞台設計有嚴重安全問題,起碼從未見過今次般嚴重的工業意外。

訪問中,Desmond 重複多遍,這次意外以往在香港舞台上是「唔可能」,「真係接受唔到」。「吊上天的東西,我們接受唔到會跌落來,係無可能。」

Desmond 認為,舞台設計雖不能說是滴水不漏,但表演者對香港舞台質素一直有相當信心。

「入咁多次紅館,老實講個台唔會係 100% 安全,大家係知。機械會有危險,無論你事前點 check,都總有機會出錯。可能係你戟一戟腳,或者升降台甩咗一邊,even 台面有煙花爆錯 cue,但我們自己都識唔會企煙花隔離㗎嘛,這些是可以 predict 的意外。」

MIRROR 演唱會頭場的舞台爆破效果

「我自己都見過冧升降台,但升降台,最高也是 6 尺跣落去,會有機會受傷,甚至手腳骨折,但不會攞你命。」

香港舞台工作人員態度謹慎,亦是 dancer 一直能安心表演的原因,「有時反而係排舞師心急,想快啲走上去踩台,但工作人員會話個台未 ready,叫住我們唔好踩上去。」

早前有 MIRROR 演唱會幕後人員接受《Wave.》訪問時透露,MIRROR 演唱會舞台設計較複雜,開 show 前因要處理大量技術問題,舞蹈員「行台」時間被延遲,總彩排亦比原定時間推遲至頭場當日凌晨才進行,未知連日大小意外與趕進度是否有關。

曾做過不少演唱會 dancer 的小明及 Desmond 均提到,規模較大、預算充足的演唱會,多數會在正式演出前約一個星期租用面積較大的邵氏片廠廠房或紅館鏡房,在地上用牛皮膠紙劃出 1:1 舞台大小,標明哪裡是台邊、哪裡有機關,供舞蹈員練習走位。

而真正能夠踏上紅館舞台「行台」,以往一般是在正式表演前兩至三天進行;若要試機關,可能到表演前一天的總彩排才有機會。

MIRROR 演唱會頭場《IGNITED》

不過即使有機會去邵氏彩排,實感仍不及真正踏上紅館舞台。有次 Desmond 要從高台打側空翻落地,到演唱會場地「行台」時才發覺台面設計成黑白間條,令人看不清台邊,更甚,側空翻打到一半,後台突然試閃燈,他一陣暈眩,額角撞地,不知過了多久才醒來。

「有時受傷真係避唔到,」但他強調,實質踩台時間雖然短,他認為還是足夠的,自己以往亦未試過在未準備好時被迫開 show。「每次踩台時間不盡相同,如果舞台設計好複雜,通常會有多一點時間去踩。」

曾於內地及其他地方演出的小明說,dancer 普遍一直對香港製作的舞台有相當信心,正因如此,當她從網上片段看見 MIRROR 頭兩場演唱會的驚險場面,更覺得難以置信。

「我睇到 AK (Anson Kong)條片,個台竟然會搖,真係我做咁耐都未見過,係非常之嚴重。」

MIRROR 演唱會頭場,12 子走在沒扶手的高橋上唱《12》,不少觀眾看得心驚膽跳。

陳頴業指,部分歐美國家會就舞台演出訂立安全指引,例如規定高台表演要在彩排階段安裝扶手,正式演出才可拆除。然而他亦憂慮,過度嚴格的標準規範會妨礙藝術創作,認為最重要還是表演者及製作單位在演出前以充分時間彩排,才能避免意外發生。

「Rehearsal 的前期安全應做多少少,譬如今次有人跌落去個窿,這些不是加扶手就會避免到。而是應該從程序上、執行上矯正錯誤。例如製作方應該練習好升降台控制,同表演者夾啱時間。」

當一個美麗的夢破碎

Desmond 今年 41 歲,近年他考取了健身教練牌,開始思考轉行問題。

他說,自己對上一次參與紅館演唱會,是 2016 年鄭秀文的 《Touch Mi 2》。「當時已經覺得,在一班 20 歲頭的 dancer 旁邊,我體能上真的踩唔到尾,唔係我靠意志力可以頂到。」

Desmond 今年 41 歲,開始覺得在舞台上力不從心。

Desmond 本身教育學院畢業,畢業後報讀舞蹈學校專業訓練課程入行,幾年後曾去學校教書,發現心之所向還是舞台,終究還是回去。

他形容,尤其是在以前,能夠登上紅館舞台,是不少香港 dancer 的共同夢想。他記得自己第一次踏上紅館台板,眺望四方八面台燈與觀眾席,「真係會迷失外太空」。而有機會置身於萬人注視之中,亦伴隨一份成功與優越感,「你可以同人講,你係紅館 dancer。」

曾參加新秀後獲華星唱片簽約,同年華星倒閉,明星夢碎,Desmond 笑言,過這麼多年,早已把名利看得輕。但眼見著不少師弟妹憑《全民造星》跑出,他曾感慨亦欣慰,「dancer 終於有一條路徑可以出人頭地。」

墜下的巨型屏幕,猶如砸碎眾人的夢。Desmond 感到悲痛。

「Dancer 唔計自己『錢途』,唔計份工辛苦,都只係為咗夢想去做,點解仲要咁樣打擊這群人呢?」

過去兩年多受疫情影響,演出機會寥寥可數,小明轉為主力教授舞蹈班,減少前台演出。她說,不少同行早因生活逼人,無奈轉行做保險、推銷或美容,自己其實已算幸運。

小明說,走得 dancer 這條路的人,大多都不捨得離開,「做這行太 free,太開心。你可以做一樣自己鍾意的事,用夢想來去生活,其實真係大家好 proud of 的一件事。」

悲劇既成,事件在社會上激起千重浪。小明嘆,舞台的迷人之處,令每年仍有大量年輕新血不怕辛苦,為追求跳舞理想而入行。對今次悲劇能否成為推動改變的契機,她直言不樂觀。

「就算你唔做,都一定有班更後生、好懷抱這個夢想的人會衝出來做,所以真的好難爭取。」

來自工會的陳頴業則始終希望強調,舞蹈員在舞台上風光,內裡其實都是以年計的苦練成果:「dancer 裡面都有好多好 talented 的人,我們係好值得被人欣賞,都值得擁有更多合理的對待。」

文/梁凱澄
攝/Nasha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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