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 演唱會墮屏事故三個多月後,政府終公布對事件的調查報告,警方拘捕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及次承辦商協興隆共 5 名高級職員。
報告公布當晚,MIRROR 12 名成員出席商業電台主辦的「903 All Star 籃球賽」,除了比賽中途受傷接受治療的姜濤,其餘 11 人賽後接受記者提問,為他們對演唱會事故調查的首次正式回應。
以下為《Wave. 流行文化誌》記者整理的答問全文紀錄,並補上一些事故的背景細節。
Q:
今日演唱會調查報告公布,對你們的心情有沒有影響?
Lokman:
心情又無乜大影響,因為一來到(活動現場)都好忙,要化妝,都只睇了不太多資料。(知道有什麼重點?)我淨係知道有超重。
Anson Kong:
知道數字有虛報,知道拉咗人,淨係知道咁多。
Q:
對調查報告滿唔滿意?
Lokman:
我覺得無得用滿唔滿意來形容,因為仲查緊,要去到最後先知係點樣一回事,我諗要再等後多少少,真係水落石出先知道。
Q:
你們曾經在這舞台上,現在報告發現咁多虛報數字,會否覺得一額汗,覺得當時好危險?
Anson Kong:
當然會有呢個感覺。因為當時我們在場只是表演,只顧表演項目,不知道所有機關、工程是怎樣,事發後這兩個月,好多人追問事情怎樣發生,我們都等緊呢個報告,到呢個報告今日出的時候,當然我們做緊嘢,我們係有一下 shocked 的,原來數字差咁遠。這是今日其中一個最大的感覺。
Q:
之前綵排已有些意外,係咪已覺得有些甩漏?
Anson Kong:
之前演唱會的甩漏同(舞台)上面(空)出事的意外完全唔關事。
Lokman:
係兩件事。
Anson Kong:
係在台面上發生的機關錯誤,我覺得機關錯誤係…可能平時的 show 已會有少少問題,可以在開 show 前解決得到的,而不是我們現在發生意外咁大的事故問題。
事發後有 MIRROR 演唱會工作人員提到,由於舞台設計及組裝時間較預期長,結果總綵排推遲了 5 小時,到了第一場演出前的凌晨才能舉行。而綵排亦多次發生意外,導致舞者 Zisac 受傷,多名舞蹈員當晚都在 IG 限時動態中表達不滿,「其實執生真係唔係無敵,執到可以笑下,執唔到呢 ?咩都唔知,我都唔知點執」、「用我哋條命去滿足你哋嘅自私自利,一次事故睇清人性醜惡」。於第四場被巨型螢幕擊中重傷的李啟言(阿 Mo)以全黑 IG 限時動態作抗議,舞蹈員出身的 MIRROR 成員 Anson Kong 的 IG 限時動態似是對事件的間接回應:「第一次係意外,第二次係大意,第三次係疏忽。」
除了有舞蹈員受傷,當晚鼓手 Padget Nanton III 亦曾連人帶鼓跌進「三四級樓梯深」的台底,幸好他未有受傷,能自行重返舞台。但總綵排被迫停止。他其後在 IG 帖文曾提及,自己在這個舞台上也有一次「很壞、很突然的經驗」,演藝生涯從未發生過。
MIRROR 頭場演出亦出現大量驚險場面,Anson Kong 在高台跳唱《虎道門》時因高台震動而失平衡,12 子唱《IGNITED》時高空橋微微傾斜,在架空步道上唱《12》時不少成員亦險些跌倒。
(見專題報道)
Q:
當日有無人覺得舞台好危險,所以拒絕上台?
Lokman:
以我們所知,就無的。因為全部人都好專心做表演。如果你問我,係咪因為一啲未 ready 好的情況而唔表演,我就唔會。因為一開頭,表演老師已教,the show must go on,所以唯一問題是要解決一些問題。
到有時真的有危危乎的情況,ER……公司同事都會講,有咩危險就 cut,如果安全起見,無任何效果都無問題,有這樣的建議。
Edan:
我們一直綵排到 on show 都覺得個台係安全的。原因是我們所講的甩漏,其實只不過是一些機關未上返來,或者機關降落 timing 未啱,是溝通上、timing 問題,而不是舞台安全問題。例如個台的六邊形係唔對喎,點樣對住觀眾,是表演上的疑問,而不是安全上…
警方昨日指,從紅館閉路電視可見,事發當日早上,涉事螢幕升降早出現問題,協興隆員工曾手動作調校,但其後再沒有人進行檢查、維修、補救。
Q:
報告指出螢幕出事當日已有問題,rehearsal 知唔知?
Anson Kong:
因為我哋每日 call time 返去都唔同,當日返去都係 focus 返前一晚個 show 有咩甩漏,改善返那一 part,所以返去踩台之前,他們處理過台、mon 的問題,我們都見唔到。
Q:
排練的時候睇唔睇到螢幕有問題?
Lokman:
排的時候,我們好少會望向上面,都係專注在舞台,對位,望下 band leader、花姐,望下其他成員,所以當時無乜留意太多,都係留意自己表演範圍內的東西。
Q:
今日有無時間同 dancer 傾過?
Lokman:
今日無時間呀。
Anson Kong:
因為收到報告時我們化緊妝,然後馬上過來,未有機會同 dancer 好好溝通呢件事。
警方昨日表示,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是在臨開演唱會幾日前才向康文署提交文件,指如交出真實數據,需要額外時間、成本審批許可,康文署亦有機會要求安排工程師重新設計紅館天花支架等,第一場 MIRROR 演唱會未必趕及舉行,因此他估計,加快批出許可,確保演出準時舉行,就是「藝能」虛報的動機。
Q:
資料如實呈上的話會趕不及第一場?會否覺得成個過程好趕?踩台時間唔夠?
Lokman:
其實「時間」呢樣嘢在香港呢個地方都好緊絀啦,我們成日做好多 show 都覺得,啊如果多一兩日就好,包括全民造星一開頭,都係諗,如果多一日俾我哋排練就好喇。所以…呢個都可以係我哋香港人的精神嚟嘅……所有問題盡量解決佢啦。
Q:
你們正式踩台係幾時?
Lokman:
係(正式演出)兩三日前
Q:
而家睇返得兩三日踩台其實…
Anson Kong:
其實如果按未入行前做 dancer 做 show,踩台都係差唔多,都係兩三日、三四日前,視乎個 show 有幾多機關,有幾大型,可能做郭富城演唱會,多些機關,可能試的時間會多啲?Depend on 每個 show 的監製覺得個 show 有幾多重要的機關然後安排。都係演唱會監製負責的東西。我們控制到的是每次排練專心去做。頭先阿 Man(Lokman)講的,排練時我們多數 focus 在台面的東西。幾日發生的問題,都係台面升降、機關上的問題,所以每日返到去都係 focus on 地面上的問題,睇清楚啲窿,睇清楚啲升降台。
Q:
嚟緊最快開 show 係阿 Lo,會否份外注意安全?
Anson Lo:
當然會啦…今次同任何,無論係表演單位、dancer 朋友,今次會 check 得再…
Lokman:
【代答】溝通會再足啲。
外界另一關注點是 MIRROR 演唱會受傷舞蹈員的受聘形式及勞工保障。勞福局局長孫玉菡昨日表示,經調查及諮詢律政司後,認為相關舞蹈員是以僱員身分參與演出,勞工處會考慮檢控其僱主,即舞蹈公司,及演唱會處所佔用人,包括承辦商及製作公司。他又指舞蹈公司沒為舞蹈員買勞工保險及沒呈報工傷,當局會按法例採取行動。
Q:
Dancers 無買保險,(不清楚)
Lokman:
Dancers 的保險,我諗要睇下之後的報告再出先清楚,因為好多問題我們都不知道
Q:
但你知不知道 dancers 負責人是否 rock sir?
Lokman:
以我所知,應該係。
Q:
Dancers 假自僱的情況是否普遍?以後會否叫公司幫 dancers 買足保險?報告出來,有否說話跟阿 Mo 講?
Anson Kong:
我們有一半人以前都係做 dancers,以前做 show 一定會留意自身呢個問題,我相信今次呢個意外發生後,以後的 show,所有表演者無論 band、artists、dancers 都會注重多些這個問題。
早前《Wave.》就香港舞蹈員處境進行專題報道,一名受訪者指,因很多時候不清楚資方有沒有購買保險,香港 dancer 一般都習慣自己投保,「我們的保費仲會比一般人貴,因為我們算是高危行業。」參考受訪者提供的信息記錄,dancer 一開始通常只會獲告知需要預留哪些日子作排練及演出,間中會提及酬勞等,其他如具體工作內容、保險或賠償等細節,則一律欠奉。「所以其實都好講個信字,咁多年香港的舞台都無發生過嚴重意外,本身我們都有個信任。」
Q:
可否問多一個問題?想問你們這些表演者在台上面好無保障?
Lokman:
好無保障啊?ER…………我覺得……………(五秒)
Alton:
我覺得今次公司喺呢件事上面都好保護我們,保護咁多位表演者。今次呢個報告出咗,係畀公眾了解件事,係好的。我們現在最關注的都是幾位 dancers 的情況。
Anson Kong:
我相信每一個地區對表演者的保護條款都唔同,有些國家多啲,有些國家少些,相信香港現在未在這制度上不是完全最成熟的,希望今次意外發生後,大家真的關注這件事,令到表演者再做任何表演,都可以有更多的保障。
(完)